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有效保障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区共纳入城乡低保690户906人,4276户123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89户7379 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88元、155元,发放低保保障金1100万元。
医疗救助“应助尽助”。加强医疗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截至目前,全区共纳入城乡医疗救助2292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7.14万元。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70%。
特困供养“应养尽养”。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意愿集中供养满足率。截至目前,全区共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494人,其中集中供养691人,农村特困人员意愿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71%。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450元,300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