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区纪委、监察局将于近期在全区开展“党风廉政、政风行风、行政效能”三大评议活动,努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评议活动机构。建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乡镇纪委、区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大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基本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评议工作督查机制,实行常委分片包干负责,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评测活动有序推进。
二、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评议对象。印发了《开展党风廉政、政风行风、行政效能三大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评测对象覆盖全区25个乡镇、78个区级部门及全区所有基层站、办、所。其中,重点把具有执法、审批、管理权限或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效能考评、政风行风评议靠后,投诉举报多,检查发现问题多的单位作为评议对象,确保测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围绕改进作风,科学制定评议内容。坚持把评测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重点围绕评测对象的工作作风、政风行风、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效能、工作业绩等7个方面开展评测,查服务意识、看工作实绩、听群众评价,切实找准自身存在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到位。
四、突出测评实效,优化评议方式方法。按照参评单位职责和性质,灵活采取评测方式,分类确定测评内容,针对性开展评测活动。针对内设机构,坚持评议与评测相结合,通过明察暗访、述职述廉等形式进行公开评议。邀请效能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管理服务对象等进行量化测评,评选出最优和最差内设机构;针对乡镇和区级部门,坚持抽查评议和全面测评相结合,不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监督员和企业、村社、群众代表深入有关单位开展抽查评议,定期组织召开全区测评大会,对25个乡镇和78区级部门进行公开测评,评选出最优和最差单位。
五、严肃考核奖惩,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及时向被测评单位反馈测评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测评结果计入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等年度考评分值,严格奖惩考核,与干部绩效考核、评先树优等挂钩,增强评议实效性。对评测发现或暴露的问题,“发点球”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评测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