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朝天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继续坚持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为抓手,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二是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机制,开展《廉政准则》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的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作风转变。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村级治理和运行机制。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实行“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分层次制定乡镇干部、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行为规范,全面推行“三早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勤廉双述双评”,融洽干群关系。
四是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加强三资管理,查处侵吞集体资产财产行为,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五是建立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保障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