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汪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把防灾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实行乡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制;各站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对因排查疏漏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地灾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全覆盖。
健全预案,严格值守。建立健全工作预案,明确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信号、撤离路线等,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善群策群防体系,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落实专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轮班监控,确保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准确统计上报灾情、及时有序撤离群众。
认真排查,分工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制,党委书记、乡长和各村驻村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组成排查工作组,主要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重点是对2处非煤矿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河道、山洪沟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资料记录。
强化督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对重点地灾隐患点,加强跟踪管理,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