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花石乡党委成员“五带头”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带头学习。 全体乡党委成员要先学先改,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和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记录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
带头听取意见。实行开门搞活动,党委成员公开联系方式,设立领导轮班接待制度,设置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接待室,党委成员带头听取来自群众的意见,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
带头公开承诺。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成员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并带头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特别是带头落实整改“四风”问题和解决关系到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带头深入基层。党委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走村入户,住在农家、吃在农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强化服务意识,为民办实事好事,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