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河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实际念好“三字”要诀,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强”组织领导有保障。党委政府研究出台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步骤和时间节点;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民政所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村村规民约的制定、规范、完善。
“重”依法修定有根据。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坚持以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化、规范化;抓住群众关注问题,按照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保证民约“易记、易懂、易行”;深入村组调研,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保证村规民约代表广大群众意愿。
“严”督导落实有成效。实行“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片、驻村干部联系一个村”制度,保证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顺利进行;乡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综治办结合普法活动,为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服务;民政所对村规民约制定完善工作的跟踪督促。乡党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截止目前,全乡6个村已完成村规民约的规范和完善,其余3个村正在规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