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坚持“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将群众最想知道的、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保障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权利。
强化公开时效的及时性。各村年度公开内容必须在每年元月上旬进行公开,做到常年公开;半年公开内容必须在7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上旬进行公开;季度公开内容必须在下一季度首月上旬进行公开;村民会议决定及实施情况、低保、财务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求做到随时公开。
强化公开程序的规范性。设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握好村务公开的各个环节,特殊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点题公开。明确要求各村对村务公开情况拍照留存备查,每村成立3—9人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村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同时,乡党委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察,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