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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乡:三项措施做好法律援助服务

时间:2014年11月04日 15:51   来源:汪家乡人民政府   阅读: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深入各村进行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通过对援助的调解案件提前“会诊把脉”,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维权,实现利益最大化。

    健全工作网络。在各村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点,由村律师负责受理辖区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对于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本着“调解优先”、“能调不诉”、“先调后诉”的原则,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引导和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从而使大量涉法求援案件化解在基层。

    规范运作程序。坚持援调结合、援调共济、以调为主,对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的,在充分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上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备案,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对调解未果、需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经区法援中心审查后,指派法律服务人员继续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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