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场”流转模式。将上坝村河谷地带零星、分散、利用率不高的400亩土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和小农水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治理。以组为单位将土地流转给农场,农场业主与组长签订流转协议,进行入股认证,由组长承担股民的责、权、利的保障。
建立“农场+股民”或“职业农民+农场”经营模式。一是“农场+股民”经营模式,农场自行经营,农民以土地入股后成为股民,不直接参与农场的生产和经营,整个农场的经营权为农场主所有,股民可以参加农场举办的培训,实行竞争上岗。二是“职业农民+农场”经营模式,农户自己经营,股民在农场学到新技术成为职业农民后,从农场将自己的土地反租回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常产入股+股本分红+务工收入”收益模式。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为股份加入农场,农场主按每年每亩800元标准给入股农户卯底,再按股本比例分红,加上股民务工,每年总收入可达2-3万元/人。
建立“合同+股东大会+政府服务”管理模式。一是严格合同管理,在流转年限内,无论农场效益如何,每年保证800元/亩的基本土地流转费用全部一次性支付给老百姓。二是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农场运营状况,强化财务监管。三是乡、村、组主动参与并搞好服务,积极参与从项目规划、洽谈、流转合同签订到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指导和掌握合同洽谈与项目实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