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机制。在区委、区政府及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辖区、行业领域内所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处理。二是落实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审计决算等制度;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区人社局协同区总工会、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建立维权渠道。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区人社、公安、建设、群工等部门实行联合办公,案件实行“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
元旦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主动监察、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件,其中协调处理25件,立案并移交公安1件。涉及农民工200余人,解决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50余万元。
春节前后,为了维护欠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人社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力确保辖区农民工工资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