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7月中下旬以来,我区在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及财务会计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顺利实施。
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后,区财政局、国资局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立即成立了清产核资及财务会计检查工作组,明确了检查重点和实施步骤,落实好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账务清理。企业要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及单位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二是资产清查。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三是损溢认定。对拟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定。四是鉴证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进行经济鉴证,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五是资金核实。对各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要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产数额。六是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包括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凭证编制和管理、会计账簿设置和登记、财务报告编制、资金及票证管理、资产及往来款项管理、收入及成本费用管理、基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七是完善制度。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及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工作后,要针对资产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及财务会计前期自查工作,已进入全面核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