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区委编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定了《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是重新组建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挂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食安办)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一室五股,设4个派出机构, 下设两个事业单位。二是将原区食品安全办、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三是明确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区农业局、区畜牧食品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三定”规定出台实现了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形成了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更好地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