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了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新农合基金区级报账制度暂行管理办法》、《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新农合基金拨付层层报批制度》、《新农合公示制度》、《新农合举报制度》、《违反新农合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从基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内部监督自查、对外公开公示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监督体系。
加强基金的监管。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在基金运转过程中坚持“合管中心管账,财政部门管钱”,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钱帐分离、封闭运行。
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区合管中心合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次均住院费用标准,并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按月预警、季度核算”制度。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同时,严格按照新农合用药目录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大力治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收费。
强化审计监督。新农合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对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结余及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禁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
严肃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去年以来,我区共查处9家医疗机构违规收费5.08万元,查处4起参合农民伪造病历套取新农合基金20余万元,涉案机构和人员均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严肃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