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社局全面启动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度资格认证工作。
据悉,认证工作坚持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主要采取现场认证、稽核认证和群众监督认证三种方式相结合。区农保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级协办员三级联动协调推进,通过人员资格认证,旨在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在认证中,发现死亡、因失踪法定宣告死亡、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或离退休、退养等其他养老待遇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将及时办理待遇终止发放手续;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资格认证的人员,将在集中资格认证次月暂停待遇发放,待补充认证资格合格后,及时补发应享受的养老金待遇;对冒领已死亡人员养老金的对象,要责令经办人员追回冒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