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区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专题学习会,全面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政府办(含代管部门区金融办、区应急办、区法制办、区外侨办、区志办、区惠民帮扶中心)、区人防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刻、语重心长、振聋发聩,充分展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信,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展现了我们党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这次集中学习,大家感到深受教育、收获很大,进一步深化了对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理念,增强了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基本原则,明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活动,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使党的群众路线在脑海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普遍自觉。要坚持以学促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加强对“学、查、改、建”四个阶段的督查,实现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