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发展区级公立医院,切实增强区级医院服务能力,尽快实现“大病不出区”。积极整合全区医疗资源,促进城乡医疗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共享、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动医院规范运行。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不断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思路、新方法,实现“群众负担能降低、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社会稳定有保障”的改革目标。完善医院绩效分配和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好按病种付费、优质护理、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医院信息公开和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单病种费用管理达50种,建立电子病历的比例达90%,二级医疗机构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政府办医疗机构均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率二级医院达100%。
二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32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99%以上,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75%以上,实际补偿比例达65%。继续加强基金监管和费用控制两个重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单病种包干制度,用基金杠杆引导就医流向和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确保群众最大限度受益。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推进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20种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报销不低于70%,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三是巩固扩大基层医改成效。稳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基本药物配备率、上网采购率均达100%,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货款集中支付率达100%;二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占药品总金额比例达50%以上。加强基本药物回款和配送监管,基本药物2日配送到位率达100%。全面落实政府财政补偿、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经费等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认真落实村医各项补助政策,探索解决村医养老保障问题。实施“百千”工程,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达标5个,村卫生室达标42个。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制度,签约服务家庭达到90%以上。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人均35元项目补助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项目下沉经费比例村卫生室应不低于40%。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各项内容,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7%,健康档案更新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7%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0%和60%。
五是大力扶持和发展社会办医。大力实施“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工程”,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组建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护理院、康复医院、医养结合的养老院等具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在全区床位数总量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区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来朝办医和执业。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对口帮扶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化调整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