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基层制度。每名党组成员、科级干部联系1个片区乡镇,每名股级干部联系1个企业、1~2个乡镇安监办,每名党员干部职工同时还要联系1名联挂村的贫困户或产业大户,且每季度都要深入到所联系的村社、企业、百姓进行调研、督导、检查、帮扶,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实行联系基层制度,让安全监管人员更加接地气、知实情,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督导检查制度。各业务股室对分管行业的督导检查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每个行业每季度至少要全面督导检查一次,全年不低于100家(次)。通过有计划地督导检查,查摆行业问题、总结监管经验、落实安全责任,切实解决与基层企业联系不够、对一线安全状况不明、对基层员工呼声不清楚、对布置工作跟踪问效少等问题,努力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阳光执法制度。实行“预告式”与“暗访式”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阳光执法,将“执法为民、执法为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贯穿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力求执法与服务并重、安全与效益双赢,使群众工作路线具体化,群众工作制度化,把群众观点、员工期盼融入到安监工作的各个方面,树立安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方面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