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灾害防范。成立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预防和应对措施,尽量减轻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
加强防灾减灾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其对圈舍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强化灾害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情,科学客观评估灾害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
加强饲料和畜产品产销衔接。组织、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畜禽调运、畜禽出栏等运输渠道畅通,保障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认真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免疫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疫情监测,强化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强化流通环节检疫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