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婚检经费。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政策,婚检工作经费由省、市、区共同承担(省财政补助50%、市县财政共同承担50%),据此要求,区财政局年初预算2014年免费婚检工作经费12万元,按照240元∕对的补助标准足额拨付给承担婚检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并依据本年度实际完成的婚检工作量据实结算。
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通过设立台帐、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全区各婚检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免费婚检项目落到实处。2014年预计全区共有1000余对准夫妇获得免费婚检服务。
加强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会同区卫生、区妇联等部门定期对免费婚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实绩分配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全区婚检机构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免费婚检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