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园农场创建于2013年3月,位于朝天区李家乡新建村3组,总投资167万元,是集蔬菜种植、土鸡养殖、生态养生于一体的综合性股份合作农场。2013年,入股农户28户,入股耕地201亩、林地139亩,实现总收入192万元,农场主纯收入27万元,入股农户单股分红4000余元,较入股前增加15%左右。2014年,农场入股农户增加到36户,入股耕地增加到273亩,入股林地保持在139亩。2014年的农场收入尚未进行年终核算,虽受今年蔬菜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但经济效益预计略好于去年,可实现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发展理念坚持“三位一体”。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李家乡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优势(平均海拔1460米,年均气温10.9℃,森林覆盖率78%,人均耕地2.8亩,年蔬菜播面3.65万亩),按照“林下养鸡—鸡粪种菜—脚菜喂鸡”的立体循环农业模式,建高山露地绿色蔬菜基地1个、纯粮土鸡养殖场1个、农家乐1个,形成了“蔬菜基地、养殖场配套农家乐,农家乐支持蔬菜基地、养殖场”的“三位一体”发展格局,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品质,优化了农、林、牧产业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降低了农场运营成本。
经营方式坚持“三统三分”。农场始终坚持“三统三分”的经营方式,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一是统一规划、分户生产。生产前,农场召开股东大会,集体决定种植种类和种植面积,科学作出规划;生产中,继续实行农户自己的地自己种。二是统一销售、分户记账。农场对生产的产品实行统一组织销售,而且大力实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与七盘关工业园区的梓曾食品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签订了回收合同,同时对销售收入实行分户记账。三是统一分配、分户核算。农场按照统一的分配比例,根据农户入股土地的实际收入,分户进行收入核算,并在全体股东大会上予以通报。
利益分配坚持“四六分成”。在土地经营模式上,农场始终坚持以“土地为资本、农民为股民,下有铆底、上不封顶,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为利益联结机制。即: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为股份加入农场,成为农场的股民;农场主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给入股农户铆底,并承担每亩1400元左右的种子、肥料、农膜等生产资料,免费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技术和信息服务;在不扣除成本的条件下,土地经营收入由农场主与入股农户再按照四六分成,即农场主分得收入的40%,农户分得收入的60%。这样,既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风险高的矛盾,又切实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经济效益,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民主管理坚持“一章三会”。制定了《陶园农场章程》,明确了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解散和清算程序等,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并由全体设立人签字生效。通过农场各成员民主选举,推选出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作出明确分工,董事会成员分别负责组织生产、组织销售、财务管理,监事会成员负责监督生产、销售、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农场通过全体股东大会的形式,由农场主和农户共同决定农场的整体运营方向。农场大小事务都由董事会提出,经全体股东讨论同意付诸实施,真正实现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