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统一并完善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14〕21号)精神,解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
督促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基本解决了七盘关、羊木工业园区等区内大型征地项目及广陕高速、兰成渝输油管线等国家重点工程共计3200余名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遗留问题,符合条件人员已经享受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