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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多措并举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管

时间:2014年11月06日 10:16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为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充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我区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界定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城镇参保人员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让医保基金监管有章可循;始终坚持医保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医疗保险票据管理,征缴基金及时全额转入专户或上缴市局,杜绝医保基金“体外循环”等违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金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经办流程,完善岗位监督;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及待遇支付稽核力度,切实预防和避免基金流失。尤其严格规范职工医保管理,逗硬执行医疗保险报账总额控制,建立了职工医保基金预(核)算和收支平衡预警机制;以医疗保险报账结算平台管理系统为抓手,采取不定时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全区42家“两定点”机构实施医疗门诊、住院动态化全程监控,重点监管医疗报账疑点和高额费用支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届人士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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