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工资保证金。区人社、检察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农民工依法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有效督促14家在建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共收取保证金1029.8万元。
开展劳动监察。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1-10月,共监察辖区内企业65户,督促企业新签(补签)劳动合同900余人,办理参保登记8户,新增参保180余人,催缴保费20万余元。
严格依法查办。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劳动监察案件查办原则,1-10月,共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200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1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