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国驻缅甸使领馆来电,反映我区8名赴缅务工人员因抵达仰光数日仍未开工,且双方就工资待遇、住宿条件等问题存在争议,工人表示无法继续与资方合作,要求尽早回国,而资方以违反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路费。8名民工身无分文且家境困难,无力支付回程旅费,请求政府协助民工回国。得知该消息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会议决定由区商务局牵头,司法、人社和相关乡镇各派出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协调小组,立即赶赴云南昆明处置该事件。同时与我国驻缅甸使领馆加强对接,汇去民工回国机票费用1.1万元,委托驻缅使领馆代为购买民工回国机票。协调小组经多方协调,历经9天,最终将8名民工安全送回家乡。
本次事件的妥善处理,保护了民工的切身利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