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不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强化监管,狠抓煤炭行业“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区煤矿实现“零”事故。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4年,全区煤矿共投入安全技改资金2800余万元;新增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矿级管理人员16人,送培各类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共计34人,职工全员培训780余人;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2014年,朝天区共开展煤矿安全检查140余次,查出安全隐患565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300余万元,煤矿隐患整改率达100%,有效防止了隐患演化为事故。
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行动。活动期间,全区共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检查32次,查出安全隐患185条,下达执法文书32份,3家煤矿被责令停产整改,2家煤矿被罚款处罚,有效杜绝了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全区现有煤矿基本完成了“六大系统建设”,组建了煤矿矿山兼职救护队6支,购置矿山救护装备90套,培训兼职救护队员81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矿/次,煤矿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强化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2014年,朝天区再次对保留矿井进行了全面清理,对3家安全基础较差、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灾害隐患严重的矿井进行依法关闭;组建了3家煤炭集团公司,全区煤炭产业进一步优化。
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在煤矿复工复产、“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在主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同时,还认真组织对煤矿企业、人民群众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开展大型法制讲座2次,制作永久性标语8副,为煤矿企业安全文明高效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