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过问综治工作,在重要会议上强调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对做好综治工作提出要求。分管局领导身体力行抓综治工作,确保综治工作的力度。综治专职人员在选足配强的情况下,积极履职履责,确保综治工作的热度。
二是落实制度。先后制订出台了《综治工作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推动综治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追究责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局长与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与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股室,提高大家的综治工作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对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考核奖惩,激发了大家对“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责任感。
四是保障到位。针对当前社会的复杂情况,加强了安全设施建设,在局机关办公楼、档案室、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安装了防盗门窗,并对生活区电路、自来水进行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