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督查力量。注重整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区治理办的工作力量,切实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专项检查。
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以跨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贴等“五乱”问题为治理重点,加强督促检查,抓重点出形象,强化治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区纪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细化监管措施,全程跟进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近期,针对“城乡环境治理规范一条街”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跨门经营户8户。越门占道经营户14户,规范施工场地2处,清除“牛皮癣”小广告56处,清理各类垃圾1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3处,整治车辆乱停行为12起。通过整治,“五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城区面貌有大为改观。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的相关制度,着力构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督办,在规定时段对城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程督办,加强常态监督。坚持深度宣传,在朝天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定期发放宣传教育资料,将教育引导深入化。实行文明劝导,充分发挥文明劝导员的作用。严格督查问责,采取公开检讨、电视曝光、效能问责等多种形式,强化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等监督作用,强化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