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完善各级各类调解室建设,在阵地建设上下功夫。按照“规模适当、布局规范、功能齐全、温馨舒心”的原则,合理布置调解场所,悬挂或张贴法律名言、调解谚语、人生警句以及反映调解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努力营造优美、宁静、温馨、亲和的调解环境,全区建成村社区调解室221个,乡镇调解室25个,行业调解室15个。
二是强化调解文化宣传,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结合“蒲—羊—东”百里新村建设开展了调解文化建设试点,以调解名言警句、和解谚语、懦家思想、伦理道德、仁和礼让、法律政策、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建设调解文化大院、文化小区、文化长廊。引导群众树立“调为先、和为贵”意识,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率,减少信访量。
三是强化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由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牵头,区综治办、区大调办、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法制办等部门切实加强全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优化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调解技能,确保调解文化工作有序开展,全区2000余名调解人员普遍得到培训。
四是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在提升调解“质”和“量”上下功夫。以“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为调解理念,综合运用感情调解、辩法析理调解、案例引导、联动调解、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等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就地促使当事人明法知理、平等协调、互谅互让、防止激化、消除纷争。1-6月,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化解不稳定因素300余起。
通过调解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和谐的氛围,切实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