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零违反”。中心立足“机构建设、职能职责、交易流程、操作规程、交易规则、行为准则、管理制度”七个方面规范各类交易活动行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亮牌上岗”,严格按程序办事,将纪律挺在前面,树立“归零”工作心态和“清零”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闯红灯”、“踩黄线”现象发生。
交易环节“零障碍”。深入实施“日清日结”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创优交易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保姆式”跟踪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坚决杜绝各项工作延误、积压等现象,努力做到办事规范高效。
交易进场“零门槛”。深入“放管服”改革,放宽投标单位准入条件,依法维护投标单位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职能职责,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站式”受理服务,简化办理环节。实现交易主体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违规行为“零容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和LED显示屏等载体加大《招投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将列入挂靠、围标及串标等列入“黑名单”。严把进场交易文件、资料审核关,凡有报批手续不全、设置不合理条件的招标项目,一律拒绝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