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2019年11月5日至15日,我局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扶贫、环保、地方金融和代理记账等领域的五个单位开展了为期10余天的检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涵盖单位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决算公开、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虚列支出、转嫁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等现象。
通过现场查阅会计资料,对单位会计处理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现场指正,并对部分违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通过检查和问题整改,规范了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了会计业务水平,提升了财政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