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和损害全区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我区突出“五个重点”,加强专项治理,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常态治理机关“庸懒散拖”问题,深入实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制、考核考评制等“六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治理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言行粗暴、拖拉刁难、推诿扯皮、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并进行充分授权;建好用好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区、乡镇电子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确保“部门进驻、项目入驻、审批授权、按时办结、现场办结”五个100%;深入开展“百件审批看效能”活动,推行“一查二析三改四问”工作法,有力解决“只挂号,不看病”、“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违法审批和环节繁琐等问题。
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全面消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中的职能、职务影响;深入推进中介服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中介服务执业公示制;从严治理指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出具虚假报告、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次违法违规、终身禁入”机制,并依法给予惩戒或处罚。
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监管办法、招标人现场守则、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标后”监管和查处力度,从严惩治违规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工作的市场竞争环境。
开展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秩序专项治理。加大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力度,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做到“早对接、早介入、早预案、早化解”,妥善处置聚众非访、阻工断道,聚众斗殴等群体性案(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供材料、强拿强要、恶意阻工、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办联系会议机制,对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领域案件快侦快破、快审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