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建立和落实农民增收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责任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担负起助农增收的主要责任。
加强监测调查。区统计部门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监测调查,完善农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适应新情况的监测评价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农民收入的变动情况,客观分析判断农民增收情况,为农民增收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区级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工作,搞好相关指标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和五大农业特色的监测调查,搞好农民财产性收入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及农民转移性收入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督查督办,着力开展农民增收季度分析,定期通报排位等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委农工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搞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督查;清查盘点每季度农民增收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查找差距和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全年农民增收目标完成。
加强奖惩考核。把农民增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项考核,并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把农民增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同时,印发全区农民增收“一把手”负责制考核办法,落实各级“一把手”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