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救助对象。要求各乡镇组织力量深入各村各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各类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了解困难群众的所需、所求、所想,并分类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核查小组,进村入户进行严格核查,对各乡镇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村,每个村抽查户数不低于50%,把好救助对象审定关,确保冬令救助真实有效。
落实救助方案。在广泛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详细制定救助工作方案,明确救助对象,制定了《困难群众救助花名册》,建立了《冬令期间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台帐》。特别是重点做好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把救助工作落实到位,全面保障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兑付救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社会化发放的原则,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利用下拨的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发放公示制度,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乡镇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截止目前,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300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