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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创新发展家庭农场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6:58   来源:区农业局   阅读:

    2014年,我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功探索并推广继陶园农场之后的“破界放权、培育主体、卯底分红、互利共赢”的“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西北锦程农场模式,充分释放增加老百姓财产性收入的最大红利。

    建立“农户+合作社+公司”的土地流转模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将西北乡上坝村1000亩土地进行集中治理,以组为单位流转给农场。农场业主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进行入股认证。

    建立“股东+股农”或“职业农民+农场”的农场经营模式。“股东+股农”是农民以土地入股后成为股农,土地经营权由农场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股农可以成为农场固定员工或农民工,在农场务工,领取工资。“职业农民+农场”是股农成为职业农民,从农场反租一定规模的土地,由农场业主进行统一技术指导和管理,股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合同+股东大会+政府服务”的风险管控模式。一是严格合同管理。在流转年限内,无论农场效益如何,每年保证800元/亩的基本土地流转费用,且流转费由村民小组在农场统一领取,然后向股农一次性发放。二是建立股东参与机制。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农场运营状况,强化财务监管。每年年终分红结算,并一次性支付给村民小组,再由村民小组分发到入股农户。三是搞好协调服务。乡、村、组主动积极参与从项目规划、洽谈、流转合同签订到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指导和掌握合同洽谈与项目实施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基础设施调整、项目结束后地貌的恢复、物价发生较大变动后流转费处理等矛盾和隐患,同时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为规范土地流转提供程序性、全面性和合法性保障。

    建立“常产入股+股本分红+务工收入”的动力机制。一是利益分配机制。股农以每亩常产1210元为股本入股,再按股东股农投入比例分红,分红收益在1000元以上。同时农场主按每年每亩800元给股农保底,股农还可务工收入至少2-3万元/人,即为股农的全部收入。二是政策扶持机制。落实兑现国家、省、市对种粮大户、农场的各项奖补扶持政策,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增量部分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项目优先向农场倾斜。被评选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奖补政策外,区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时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等涉农教育培训项目,开展对农场股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育职业农民。对获区级示范农场奖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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