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周转金+经营主体”模式。即将周转金投入现有经营好的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村集体采取“分红”,实现集体经济收入。
“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资金+周转金”模式。即将财政项目资金和周转金“打捆”使用,入股修建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农家乐、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电商服务点等,将这些设施反租给大户、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经营,承包费作为贫困户收入,村集体提留部分服务费。
“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金+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模式。即将土地流转金等投入村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壮大发展规模,整体打造;以村集体成立合作社,将贫困户变成合作社社员,贫困户按比例分红,解决贫困的同时集体提留部分,形成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