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翀)10月17日上午,六届区委召开第84次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4〕50号文件精神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我区贯彻意见。
区委书记蔡邦银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区委常委赵铮、李城、王天会、张大鸿、罗聪、张开翅、李绍兵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政协主席张晓春,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华昌桂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是对1998年的《通知》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这既是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表现,又是在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通知》精神,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律;要严格把关,认真遵守《通知》各项规定要求,把贯彻《通知》精神和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通知》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做好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会议还审定了《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朝天区差旅费管理办法(送审稿)》、《朝天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送审稿)》、《朝天区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送审稿)》和《关于加快石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研究了干部工作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