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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人员逃避社区矫正 被依法收监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10:34   来源:中国网四川频道   阅读:
    中国网四川广元1月7日讯(记者 郭自慧  苟成)近日,经朝天区公安分局和司法局联合布控,将被撤销缓刑在逃8个月的罪犯蒋某抓捕归案,并将其押送至广元市看守所,这是朝天区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因拒不接受矫正而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实刑的案例。

  蒋某在矫正初期基本能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但思想认识不深刻,缺乏配合意识。2014年1月底蒋某未按规定时限到李家司法所报到,司法所通过多种方式与他联系,走访其家人、村组干部、邻居,并经司法局组织查找未果。3月24日,区司法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对蒋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的建议书,并将建议书抄区检察院,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监督和指导。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裁定撤销缓刑,对罪犯蒋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此时,距离蒋某矫正期满仅半个月。撤销缓刑裁定后,蒋某一直在逃,给矫正人员造成极坏的影响,也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朝天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协调,缜密部署,曾家派出所民警全力实施抓捕,2014年12月29日晚,顺利将蒋某抓捕归案,押送至广元市看守所。

  该案给社区矫正人员一次生动的震憾教育,震慑了一些身份意识不强、违规违纪的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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