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新建项目“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项目分类管理等规定,严格按照环保行政许可程序,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严把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关。
强化入园企业服务。在检查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主动介入,服务前移,多次亲自上门为其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同时为项目环评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对需要建设环保设施的2家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及时建立健全环保设施。
严格入园企业“验收”。认真调查工业园内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试生产程序、验收程序情况,对未按程序建设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进行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停止建设或试生产,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