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光明村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和对党政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该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将光明村8个村民小组划分为三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乡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建立了乡村组三级联动、门前“三包”、全民动手、人人有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广播、板报以及发宣传资料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工作中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强化部门协作。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的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积极配合,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妥善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边督查、边整治、边巩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资金投入。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乡财政要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的必需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同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个人资本投入等多种形式参与“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投诉问题。组织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光明村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进展、有成效,圆满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