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全区拥有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执法部门共41个(不含二级部门),清理出具体行政权力事项5686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69项,行政处罚4776项,行政强制190项,行政征收63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87项,其他行政权力358项。25个乡镇人民政府均拥有行政执法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职权共81项。二是完成行政许可项目调整。现我区共34个部门拥有行政许可职权,计182个大项共222个小项。三是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共计清出行政事业性收费39大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4大项。现已完成清理规范收费项目35项,其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项,免征及免收收费项目9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3项,合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停止收费项目3项。四是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严格按要求重新配置审批流程,办理速度再提速20%,并建立专门的并联审批工作区,强力推进并联审批。五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现已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正制定我区的实施方案。行政前置条件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规范、负面清单编制等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