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邦银在主持召开区委深改组第五次会议时强调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本网讯(杨春恩)8月31日下午,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邦银主持召开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和《广元市2015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县区目标责任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伏玉琼,区政协主席、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晓春,区委副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改革办主任罗凌云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各项部署,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全年改革工作按性质划分为年内完成类、启动推开类、试点探索类,涉及49个重点改革方向164项具体改革内容。其中,有年内完成类改革任务99项,现已完成25项;有启动推开类改革任务48项,现已完成17项;有试点探索类改革任务17项,现已完成4项,其余正加快推进。
在认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蔡邦银对我区1—7月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谋定之后就要迅速行动,否则再美好的蓝图也会是空中楼阁,必须一项一项地扎实推进,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蔡邦银指出,当前,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由宏观部署到具体实施、由全面展开到重点突破的关键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东明书记和市委马华书记的讲话要求,坚持在从严从实的新常态下全面推进改革。
针对下阶段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蔡邦银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改革的联动性。各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参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按照2015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总台账,对照改革事项、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自觉做改革的试水者、开路者、推动者、促进者,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区委改革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评估、推动作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以改革的新成效实现发展的新突破;要将“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主攻方向,牢牢把握改革重点。要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围绕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重点,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科技体制、扶贫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要坚持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纵深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着力解决基层自主性不强、发展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创新银政企对接机制,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探索建立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机制,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要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劳动、技术、管理、资本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三是要强化问题导向,敢于直面改革难点。在改革破题上要选准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大力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寻求破题之策;在改革方案上要围绕热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方案,尤其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高质量推出一批既能符合朝天实际又能真正体现朝天特色的重大专项改革方案;在改革效果上要体现出群众的“获得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找准起点,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让全区人民感受到改革的成果,分享到改革的红利,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四是要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各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要明确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对已启动实施的改革事项,继续按时间表和线路图做深做实、做出成效;要切实用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体制机制,在督查考核上下功夫,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2015年改革工作台账开展督察督办、对出台的专项改革方案进行调研评估;要加强改革效果评估,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推广典型上下功夫,把改革各项工作一件一件往实里抓、往深里抓,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听取了区委改革办对2015年上半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审定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度改革任务总台账及1—7月工作进度》、《朝天区2015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区委改革办工作职能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施细则》和服务业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知识产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各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专项协调推进小组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