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体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方案。列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7.5万元,配备专职从事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3名、协管员15名、检测员2名、专职检疫员2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检测室,有效保障农安工作高效开展。
抓源头。与镇监管站、畜牧站及15个村(社区)分别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与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兽药经营、动物收购贩运、种植、养殖、动物屠宰等六类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业主签订农产品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150余份,严禁销售国家禁用药物、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兽药添加剂等。
强监管。建立农药、兽药经销示范店2个,在镇内食用菌园区、天羽养殖场、红申养殖场、屠宰场建立了远程网络电子监控系统,并联网市区农产品监管平台。按照村级“四个一”监管要求,村协管员每月3次实地巡查负责本辖区种养殖业,重点产业,专业大户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强化产品准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