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办站所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禁烧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禁烧办设在镇环卫所,具体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禁烧办下设宣传督查组,共4名成员,负责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辖区巡查处理。各村(社区)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及时处理秸秆焚烧引发的灾情、险情等突发事件,并向镇政府上报相关情况。
强化禁烧宣传。实行“三级联动”,召开镇村(社区)干部大会、村组干部会、群众大会专题宣讲秸秆禁烧政策,做到政策清、目标明、群众晓。在重点人群密集区域张贴秸秆禁烧公告20份,悬挂宣传标语2副、书写永久性标语8副,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利用巡回宣传车、广播喇叭每日2次在公路沿线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地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遇到焚烧情况及时上报。印制《致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承诺书》(一式两份),并发放至全镇所有农户手中,现场签订承诺,并做好存档。
严格工作考核。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原则,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将禁烧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绩效目标考核,实行“通报扣分制”,被镇党委政府通报,相应扣除目标绩效分值1分,被区级部门通报,相应扣除目标绩效分值3分,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相应扣除目标绩效分值5分。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通报后仍整改不到位或稳控措施不力的镇村组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将由镇纪委牵头实施问责,追究责任,并报请镇党委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