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我区将
4月11日
---
4月15日
定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城区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8处;4月14日,在朝天农贸市场、朝天车站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法律讲堂、法制专栏、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介绍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知识,深受群众的欢迎。
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