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理顺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朝天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接收生猪屠宰管理职责的通知》,相关部门统一思想,主动担当,积极衔接,于2015年4月23日顺利完成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划转移交工作,并实现了管理职能调整期间的平稳过渡。
着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朝天区农业局在学习借鉴原商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管理、举报核查等各项制度,建立打击私屠滥宰执法新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解决辖区内重点地区私屠滥宰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屠宰经营环境。
着力完善管理标准。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管理,对全区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核清理,对有资格证但不达标的企业1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制度和规程,强化屠宰检疫监管,严把生猪进场检查关,全面规范屠宰检疫出证行为,严禁未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场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屠宰检疫生猪2100余头,“瘦肉精”抽检110余头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督促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防止在定点屠宰执法环节出现盲区和漏洞。执法人员现场监管,切实抓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对检疫不合格生猪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猪肉进入市场,监督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头,处理检疫摘除“三腺”和修割边角料500余公斤。
着力打击违法行为。朝天区农业局及时抽调局内业务骨干7名,组建执法队伍,专职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职能划转移交后无专门管理机构、无相应人员编制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宰前使用“瘦肉精”、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形成高压态势,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