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实行全口径预算。按照新《预算法》中全面细化预算编报的要求,完善和细化财政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强化绩效管理。强化规范性,提高透明度,体现绩效性,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项目支出要体现绩效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及其效果的财政监督和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采购预算年度内不得实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和服务20万元、工程50万元)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要细化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强化“三公”经费编制。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收紧预算安排关口,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全部单列,完整、准确地反映“三公”经费开支明细,严控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开支。
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将预算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依法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的本部门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