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区财政局充分履行好牵头部门作用,坚持把卫生救助基金、教育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产业扶贫基金“四项扶贫基金”建设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在资金筹措、高效运行和监督管理上下足“绣花”功夫,积极推进四项基金运行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金管理机制。区财政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督导调研,结合朝天实际,会同区扶贫移民、教科、卫计、农业、农工委等部门制定完善全区四项基金运行管理的补充机制和绩效考核措施,确保基金健康良性运行。
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基金规模满足开展救助资金需求,当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余额不足50万元时,启动基金限时补充机制及时补充资金。围绕2018-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已脱贫对象的巩固提升,加大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力度,统筹安排涉农资金补充壮大四项扶贫基金。充分发挥社会扶贫优势,联合扶贫移民部门,充分利用10.17国家扶贫日、对口支援以及社会扶贫等优势,加强与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教育基金会、各类爱心基金会等的协作对接,积极拓宽社会扶贫救助渠道。
严格执行制度管好用活基金。一是要按照省厅、市局四项基金管理制度,结合脱贫攻坚实际,以方便贫困对象申请、做实审核程序、严格公告公示为目标,从调整救助申请时间、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办结周期等环节入手,加紧修改完善相应管理办法,简化基金扶持程序,优化基金申请资料。二是要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具体实情的排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扶持对象的困难,针对性、主动性开展教育、卫生、产业扶贫救助。三是要根据教育、卫生扶贫工作的特点,针对贫困对象临时困难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救助程序,建立应急救助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最急需、最急盼的困难和问题。四是针对个别特困扶持对象,要及时调查了解实情,统筹各项扶贫救助政策开展扶贫救助,做到扶持扶到底、救助不留缺口。五是要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基金,要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能,积极宣传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帮助贫困户选好产业发展项目,保障贫困户优先借用产业扶持基金。
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把四项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全部纳入财政监督范围,进一步加大四项扶贫基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按照《财政脱贫攻坚十条措施》的要求,将四项扶贫基金的使用管理纳入督导督查内容,扎实开展财政脱贫攻坚督导督查工作。同时,把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针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基金监管更加规范。
截至目前,全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13万元,救助贫困人口92名;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发放36万元,救助贫困人口60人;累计使用产业扶持基金438万元,解决了部分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启动资金难题;撬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1922万元,有效帮助3154户贫困家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