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政策公开。将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所需资料、办事程序以印制宣传单、网上公布等方式公开,确保办事群众明晰法定退休条件及办事流程等方面信息,办事程序公开透明,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严格核准“三龄”。严格审核年龄,对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身份证与档案出生年月不符时,则严格依照档案为准,并调查核实;严格认定工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过程中,从严审核档案,对参工时间不清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认定等特殊情况,实行退休审核审批领导小组集体议定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退龄,针对正常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不同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公示”。对退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参工时间、参保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严格执行退休公示制度,按月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流程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退休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上半年,共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351人,且未出现一例退休职工上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