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夏良田覃栋材作辅导报告 蔡邦银主持并讲话
本网讯(杨春恩)为全面准确深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奋力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12月22日,区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夏良田教授、省环保厅法规处法律专家覃栋材,分别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新《环保法》作专题辅导报告。
区委书记蔡邦银主持报告会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政协主席张晓春聆听报告。
夏良田,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省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宣讲团的副组长,兼任四川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刑法学会常务理事。在诉讼法、行政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颇有建树,先后主持省级研究课题2个,参与国家重点研究课题1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覃栋材,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政府法制学会理事、四川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研究会秘书长,曾两度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级专家顾问。研究成果曾获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出版过多部执法专著,获国际优秀论文奖三次,先后在全国20多个省、市作法制报告350多场次。
夏良田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题,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精辟严密的论述、渊博严谨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生动讲解,全面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精神实质,深刻阐释了全会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覃栋材全面系统、重点突出地对新《环保法》进行了深入讲解,宣讲报告既有理论总结,又有材料剖析,既有形象说明,又有事实根据,并对我区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蔡邦银指出,夏良田教授和覃栋材调研员的专题辅导报告,对全区广大干部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我区依法治区进程、建设法治朝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区广大干部要在积极适应新常态的同时,深入学习新政策、新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稳妥推进依法治区。
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蔡邦银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专题报告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深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宣传省委、市委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做到电视有新闻、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基层单位有醒目规范的宣传标语,切实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是做好当前工作和加快朝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的实施意见》和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蔡邦银指出,新《环保法》明确指出“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提出“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规定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应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平台。他要求,全区上下要围绕新修订的《环保法》的新提法、新内容、新要求,及时制定学习方案,将学习过程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作为我们法治朝天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主题讨论等形式,加强对新《环保法》的学习,逐章逐条进行深入研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将法律精神入脑入心,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打胜污染减排攻坚战役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各级、各部门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结合“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庆活动,向群众、企业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发挥各类网站、移动载体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注、广为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通过宣传教育,达成保护环境共识,全方位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要认真履行新《环保法》规定的职责,加强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大环保格局,尤其是区、乡两级政府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全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美丽朝天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要严格落实好新《环保法》规定的监管责任,义不容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历史使命。环保部门要做好新法实施的基础工作,做到铁腕执法,不留情面。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确保新《环保法》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区委中心组全体成员,不是区委中心组成员的副县级实职领导,副县级组织员、纪检监察员、宣传员,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导组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聆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