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我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今年4月15日至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区开展了集中巡视。7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相关工作,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我区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每项整改任务均由相关区委常委担任,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整改工作由区委书记蔡邦银同志负总责,相关区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担负起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区委蔡邦银书记先后2次召集区纪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整改工作,3次组织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推进工作,及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亲自牵头负责3个问题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罗凌云、徐骁、李城、王天会、张开翅、吴健等承担牵头任务的区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区纪委认真落实区委要求,全面组织协调整改工作,召开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会议3次,开展专项督查2次。各牵头部门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反馈问题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朝天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朝天区景区票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巩固整改成效。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的高压态势,对2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立案查处8起,起到了震慑效应,保证了整改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关于“工程结算虚报造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遵循实事求是(还原事实真相)和依法办事(依法依纪查处)的原则,对“工程结算虚报造价”三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一是鱼洞乡人民政府办公综合楼恢复重建项目审减率41.66%的问题。该项目审减造价主要是审减了该乡原旧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资金,审减的主要原因是原旧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非本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区纪委已责令鱼洞乡人民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已对时任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甲方代表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二是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排危工程(施工2-马家巷滑坡)项目审减率59.62%的问题。该项目审减造价主要是审减了多计工程量、高报结算单价。区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将甲方现场代表失职问题移交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立案调查。三是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项目审减率26.51%的问题。区卫计局纪委已对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原副院长(甲方代表)失职行为立案调查。四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工程结算虚报造价的问题,成立了区工程建设乱象集中整治工作组,对全区在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重点监管项目班子人员到位情况、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审批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并出台了相关制度。同时,我区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拟定了《朝天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业主单位、施工、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工程结(决)算书的编制、审计工作流程,切实规范项目投资控制。
(二)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查清原因、严肃追责、举一反三、务实整改”的原则,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区扶贫移民局2011年挪用帮扶资金40.9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问题。区纪委已对原扶贫开发办主任违规决定发放职工福利、奖金的行为立案调查。二是2011年至2013年朝天区通过虚报培训人员等手段骗取扶贫资金3.28万元的问题。区扶贫移民局已取消广元电力等5家违规违纪培训机构在我区的培训资格;责成相关经办人员向区扶贫移民局纪检组作书面检查;责成区扶贫移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培训项目相关制度,加强对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三是朝天区临溪乡政府改变资金用途,将2012年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400万元用于三个村的新农村风貌建设的问题。鉴于2012年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400万元已用于三个村的新农村风貌建设,且切实改善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为贫困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通过调查,没有发现干部有中饱私囊和其他违纪行为。区委决定,由区人民政府向省委巡视组以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今后区政府将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杜绝改变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对全区其他35个扶贫资金项目的使用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一些乡镇和单位还存在财政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存在超预算列支、支出凭据不规范、以拨作支、白条列支、大额支现等现象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区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开展了5次集中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巡视组指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加之财务人员变动频繁,财务知识缺乏,业务不够熟悉。为此,今年5月,我区组织乡镇和机关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为期20天的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7月,区纪委确定了10个专项治理工作,并在8月份由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12个乡镇和13个区级部门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以发点球的方式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追责处理。今后,我区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财务检查,尤其是对涉农惠民等民生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纠正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责任分工方案,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县级领导、牵头单位、协办部门。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3次,听取区纪委专题工作汇报2次。全面规范区委常委会议记录,建立了区委常委会《会前倡德讲纪学法制度》、议题征集和原始资料记录归档等相关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委细化并出台了党委主体责任“6个3”责任清单,印发了《朝天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区委严格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区委分管领导已先后80余次对分管联系的部门、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坚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党委主体责任“一拖三”的责任清单和《履行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三是更加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今年以来,区委更加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六个片区纪工委建设,实行人财物单独预算、独立管理,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选调了9名干部到区纪委工作,为区纪委增加了3个事业编制,调整了7间办公室作为区纪委的办公用房,规范设置了区纪委谈话点建设,区纪委谈话点和信访室全面达到标准化,并配齐到位了相关工作设备。
(二)关于“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体制,完善监督体系。区委常委会先后2次专题研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实行向区级党群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组,监督触角不断延伸,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强化保障,狠抓主责主业。区委及时为区纪委解决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工作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健全机制,监督职能切实发挥。研究出台了《朝天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工作暂行办法》《朝天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社区)廉勤监委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发挥区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纪委监督责任“6个4”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四是强化培训,提升执纪能力。采取“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和“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对纪检干部进行分批培训,并将在今年内对全区所有纪检干部进行一次系统化培训。目前,共开设法纪大讲堂6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抽调上挂办案21人次,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达400余人次,全面提高了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执纪水平。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用财政资金支付景区门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出台了《朝天区景区票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按要求、按程序、合法合规办理公务接待等事项。二是严格追责。8月4日,区纪委对区接待办等9个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开展了集体警示谈话,对各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区委决定,责成9个责任单位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区政府向省委第五巡视组以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二)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要求,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每一个问题、每一项要求都纳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一一对应。二是对单销号,实行派车制。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台账,开展自查自纠,逐一进行销号。结合巡视问题整改及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区所有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区102个乡镇及部门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81个、执法执勤车辆编制82个;清查登记一般公务用车163辆(含报废车)、执法执勤车辆79辆,不存在将执勤用车编制和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重复核编及超编配备公车等问题,无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无摊派资金购买车辆,无超标配备或豪华装修现象。同时,对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对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
(三)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抓实精文减会。及时修订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的通知》和《会议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精文减会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会议统筹和整合,大力改进会风、文风,有效解决了会议多、会议长的问题,会议次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5%;大力精简文件、简报,加强网上办公和公文网上传输,从严控制“两办”发文数量,切实减少了文件数量。制定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管理办法》,要求每位县级领导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00天;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下基层管理考核机制,确保下基层不流于形式,并将领导干部访贫问苦的情况纳入述职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下基层不够的问题。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紧围绕学习践行“三严三实”主题,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中列出的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落实,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制度,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联系服务群众不深入等问题,确保活动见成效。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日记月评年考制度。我区在全市率先试点领导干部日记月评年考工作,将领导干部工作绩效量化到每天,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每月定期收集汇总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并按时上报市委组织部确定等次。四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区委在9月中旬召开全区作风建设推进会,对区纪委开展的10项专项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区纪委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制定完善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请吃风”问题。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通过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监督管理,不断改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切实凝聚了加快朝天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四、选人用人方面
(一)关于“乡镇党政正职调整频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规范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出台了《朝天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构建了科级干部选任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任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广委办〔2015〕9号)任期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任期不满3年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予调整,对任期不到3年,确因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调整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三是进一步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思考全区的干部工作,更加注重选优配强乡镇党政正职和区级部门正职,并最大限度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稳定。
(二)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未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免进行了规范。一是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对照干部选任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两个规程”相关规定,非领导职务任免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动议推荐考察,并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在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两个规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朝天区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健全了以动议提名等制度为主的干部选任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干部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并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情况专项自查。目前,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免全部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5年8月底,我区通过统筹调整一批、平职转任一批等“五个一批”的方式,共消化超职数44人,已完成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的143.5%,消化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整改工作中,一是严格遵循既定计划抓整改。区委多次专题研究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制定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计划表和具体方案,并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职数预审制度。在每次启动干部调整前,严格进行空缺职位审查,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的单位坚决不配备干部,杜绝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三是规范职数管理。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部分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职数核定和职位设置。同时,每次调整干部都对超职数情况适时更新,动态掌握,实时监控。
(四)关于“‘带病提拔’使用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廉政专项考察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重点把好考察识别关。在考察中,将民主推荐、测评情况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通过细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内容,认真开展实地考察和党风廉政专项测评,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干部廉政情况的鉴定意见。扎实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工作,切实把好干部任职前的“廉政关”。二是严格干部基础信息核查。考察结束后,要求拟提拔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对其所报告的重大事项派专人在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同时,考察组安排专人查阅干部档案,填写《干部档案查阅情况记载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三是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放下”、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以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干部监督“12380”信访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了干部监督举报渠道。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综合运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员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力量,多渠道掌握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为防止“带病提拔”奠定基础。
五、巡视整改意见建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严格落实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多层次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向四大班子成员、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纪检分管同志共计210余人进行了“两个责任”专题宣讲。区委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分管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区委研究出台了从严管党治吏的“一个决定”“两个意见”“七个加强”,对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出了刚性规定。从区、乡镇、村等层面,分类研制了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包括思想政治、党内生活、依法行政、道德修养、廉洁自律、交际规范等6个方面18条内容。区四大班子带头完善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其中区委研制了《区委工作制度》,对决策规则、工作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区政府认真研制了权力清单,公布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共182项。三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强化纪律审查。区纪委常委分片指导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实行包案督办制度,全区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及时充实调整了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加大对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和协助配合力度,加强督办指导、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效。今年以来,区纪委召开6次书记办公会、5次专题会排查案件线索,听取初核进展情况汇报。
(二)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整体联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区委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系列文件,明责任、加压力,抓督促、严考核,将责任落实到县级领导和牵头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继续推行责任清单“模块化”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6个3”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6个4”责任清单,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并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强化教育预防,筑牢拒腐防线。分层分类加强“四项教育”,适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强化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区、乡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00余次,其中区委常委专题学习6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120余次,800余名党员干部在党校接受了廉洁从政专题培训。5月底,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紧扣“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各自联系点带头讲了专题党课,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于6月底前全部到分管领域或联系点讲了专题党课,受教育党员干部近2500人次。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观看了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开展了“令计划、周永康、徐才厚等”反面典型反思教育活动。坚持把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向全区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短信。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切实营造党员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增强廉政教育实效性。三是深化正风反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干部作风纪律、“三公”经费、党员干部工作不在状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农村“三资”管理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对问题严重、问题较多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14人,实施“三早”预警10人。坚持“区乡联动办案、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办案、片区协同办案”,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等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形成了有效震慑。
(三)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区委把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两个意见”活动常态化,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关于朝天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朝天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区委、区政府先后9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定期研判全区干部队伍作风现状,将作风建设落实情况作为全区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基层解难题。今年以来,结合开展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区委继续深化新一轮“走基层”活动,派出1100余名干部组建帮扶工作队214个,确定32名县级领导挂联25个乡镇、106个区级部门单位结对帮扶村,选派64名机关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通过深入基层解难题,全区共收集具体建议1600余条,解决民生问题2300余个。三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区委从严治党《决定》,融入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注重与正风肃纪“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等“回头看”相结合,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反馈问题强力整改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结合省、市要求和朝天实际,确定了“7+2+1”10个问题专项整治任务,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征地拆迁、农村“三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庸懒散浮拖”“干部走读”“吃请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四是建立健全作风长效机制。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出台了《朝天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的通知》和《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精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系列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续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鲜明选人用人标准。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省委“三重”用人导向及市委“三用三不用”用人要求,着重选拔使用实绩突出、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干部。二是选优配强“一把手”。坚持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相长、经历经验互补、性格气质相容的原则,选优配强“一把手”。三是推行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化管理。研制了《朝天区科级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化管理试行办法》,分功能、专业、经历等结构类别,全覆盖建立了科级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四是加大年轻干部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大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设置党政综合、教育卫生、党外干部、选调生等培养类别,2014年以来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干部3批次180名,已提拔使用43人。五是强化干部培训提能。积极选派干部赴外地调训,积极举办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全区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依托川陕党建示范走廊建设,跨省建立了干部培训基地,先后与陕西省宁强县互派干部44名,进行跨省挂职锻炼和交流。同时,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轮训和党员培训工作,实现专题培训全覆盖。
六、关于巡视转办信访件办理的情况
我区共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转来群众信访举报15件,重复信访2件,署名举报3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5件,批评与建议类0件,业务范围外0件。涉及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7人。针对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区委高度重视,区纪委、区监察局建立信访台账,专人负责统计和情况收集,强化督查督办,每月上报办理情况。截止6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的13件信访件(不含重复件)已全部办结,转立案4人(县级0人、科级0人、其他人员4人),移送司法处理0人。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任需持续用力,久久为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反腐倡廉新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从严治党重大部署,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和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坚强保障。一是从严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建主责。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始终强化责任担当,时时处处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考评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二是从严抓实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拧紧“总开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形成党内组织生活新常态。三是从严抓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倡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案双查”、约谈汇报等制度,定期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责述廉,切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着力源头防治腐败,联动推进“三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具有朝天特色的预防腐败路径。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四是从严抓实建章立制,增强纪律约束。坚持法治思维,大力推动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成果,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笼子。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五是从严抓实正风肃纪,提升干部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改进干部日常考核工作,不断完善以工作绩效考核、公信力测评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中梗阻”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形成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22264;邮政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邮编:628012。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2015年10月23日